吉林省作品登记证书如何申请办理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实施主体:吉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理方式:可采取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办理登记业务。

线上办理流程:

登录“吉事办”微信小程序,搜索“作品自愿登记”,进入“申请材料”界面可下载申请表格等材料,填报完毕后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