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9 月 1 日起,《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对 MCN 机构、直播公会来说,新规的核心就一句话:既要完成“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的经营主体登记,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还要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这个“相应行政许可”,指的就是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登记的经营范围应当包含“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的表述。
申请条件 + 所需材料。
1、申请条件
公司主体
必须是依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须含“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等表述。
法人要求
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未被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
人员要求
至少3 名持有《演出经纪资格证》的专职人员,且连续缴纳 3 个月社保。
注意两条内容
① 营业范围
营业范围要埋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纪机构)时经营范围里建议包含: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演出经纪、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营业性演出等内容。
以及根据新规要求,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经营范围需要包含“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
② 人员要求
演出经纪人需要连续缴纳 3 个月社保(不可补缴),新公司成立45天内可只缴纳一个月。
2、所需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申请表
2法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公司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主营业务、组织架构、经营计划等)
53 名演出经纪人 + 社保缴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