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工作,现就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备案基本条件
申请网络食品交易(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应先取得营业执照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所载业务种类(服务项目)及覆盖范围应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二、备案信息提交
(一)在本页面或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资料下载”栏(https://amr.hainan.gov.cn/fw/bgxz/)下载《海南省网络食品交易(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信息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填写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二)按《海南省网络食品交易(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信息登记表》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注意应加盖备案单位公章。
(三)将《海南省网络食品交易(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信息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yc_sjj@hainan.gov.cn。需线下办理的,请将《海南省网络食品交易(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信息登记表》原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送至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蓝天路办公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7号海南工商大厦)1105室。
三、备案审查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将对备案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备案;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平台网站、手机应用、小程序上含有明显赌博、色情、反动等不当信息的不予备案。
四、备案公布
备案完成后,备案单位相关信息会在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公告”栏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