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金属收购备案属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从事废旧金属回收(含生产性、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储存、分拣、销售经营活动,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均需要完成备案登记。按照法规要求,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按时完成商务备案;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还需要同步完成公安特种行业相关备案,未完成备案不得合规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经营业务。
办理条件及资料
办理要求:
1、主体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相关类目;
2、具备固定合规经营场地,拥有独立的收购、存储、分拣作业区域,场地避开高压线、军事管理区、铁路周边等敏感区域,地面做好防渗防漏处理,配套基础环保、消防设施;
3、建立完整回收管理制度,落实收购登记、进货查验、销售台账登记,做好废旧金属来源登记留存,防范赃物流入;消防、安全、环保制度齐全,满足回收行业安全管控要求;
4、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除商务备案外,须额外向属地公安部门完成特种行业备案,落实安防监控、人员登记等治安管理要求;个体工商户仅可经营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国家行政法...;
5、经营者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30 日内办理再生资源回收商务备案,企业信息发生变更的,需 30 日内办理备案信息变更手续。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陕西政务服务网下载);
4、经营场所权属证明: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 + 产权证明文件;经营场地平面布局图,标注分拣区、存储区、过磅区等功能分区;
5、全套内部管理制度:废旧金属收购登记制度、进货查验台账制度、销售记录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控措施文件;
6、从业人员花名册、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备案书面承诺书,承诺场地、制度、经营条件全部符合行业管理规定;
8、开展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业务,额外准备公安备案材料:场地安防监控说明、安全防护设施材料;
9、涉及危险废旧金属品类的,需要配套对应危废相关资质,普通废旧金属回收无需危废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