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已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无需再到商务部门现场办理。已备案的企业如需打印备案证明,可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第一步:登录平台
打开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为: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已有账号的企业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尚未注册的企业,点击页面中的“请注册”链接,按系统提示完成账号注册。
如果注册时提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存在”,说明账号已注册,请联系属地商务部门查询账号或重置密码。
第二步:进入绿色流通服务
登录成功后,在“我的业务”栏目中选择“增加应用”。
在应用列表中点击“绿色流通服务”后面的“申请”按钮。
申请完成后,点击“进入应用”。
第三步:进入备案企业注册模块
在应用界面中,根据企业类型选择“再生资源备案企业注册”端口。
填写再生资源备案企业注册表,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
第四步:填写并打印备案申请表
注册提交后,进入应用主界面。选择左侧菜单栏“企业备案”中的“备案申请”,点击右上角的“+备案申请”开始填写。
备案信息填写完整后,系统会自动保存。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满后自动完成备案。
备案完成后,在备案申请页面找到对应的记录,点击“打印”即可生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打印注意事项
备案证明不需要商务主管部门盖章,且无底纹、无水印、无牌匾,直接打印即可使用。
如打印时出现导出失败,请检查备案信息是否填写完整,特别是带星号的必填项。
备案证明无有效期限制,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已备案企业每年需登录系统填报经营年报,如未定期报送数据,可能被认定停业并关闭平台使用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