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经济
近日,民航局低空安全司发布《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场地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面向各地区管理局、运营单位、研发单位及咨询设计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3日。
该征求意见稿包含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垂直起降场地数据、选址原则、物理特性、障碍物限制、地面标志标线及照明、其他专用设施与设备共8章及相关附件,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在7kg以上(不含)、150kg以下(含)、具备垂直起降能力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的起降场地及设施,并按最大起飞重量划分为小型、中型垂直起降场地。
标准滞后是低空基建的现实短板。全国标准化无人机起降设施覆盖率不足1%,空域数字化调度系统同样稀缺。此前行业仅有团体标准可供参照——如T/GITIF 021-2024《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垂直起降场技术要求》,在选址规划、物理特性、障碍物限制、助航灯光等方面已有框架性规定,但团体标准缺乏强制力,各地起降点建设仍面临“无标可依”的困境。
征求意见稿的落地,对培训环节有直接影响。 根据此前发布的《民用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安全运行指南(试行)》,训练场地最小规划面积不低于2600平方米,不应设置在楼顶等区域,且需远离居住区、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旋翼飞行器视距内训练场地要求长不小于30米、宽不小于18米、高不小于7米。随着起降场地技术标准逐步统一,培训机构的场地规划、建设成本与合规路径都将面临新的参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