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书分类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2所需条件
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齐全。
必要的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拟开展业务的发展计划。
3申请材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针对经营性服务);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经营性服务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药品及医疗器械类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4注意事项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
持证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提供的药品信息真实、合法、安全。
证书有效期届满前需及时申请换发新证,以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