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门受理的事项全称是 "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设立审批",核发的证件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它覆盖的是境内旅游业务 + 入境旅游业务。
| 主体 与资金 | |
| 经营 场所 | 深圳细化要求:租赁合同需在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一址多照"共用办公场地的,另需产权人(或授权经营者)同意证明,以及承租人与旅行社出资人为同一人的证明。 |
| 营业 设施 | 传真机、复印机、2 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 需提交固定资产清单明细表(含 2 个直线电话号码、1 个以上传真机号码、电脑复印机等)、购买发票或收据、不少于两张办公环境照片。 |
| 人员 配置 | 经营管理人员 导游:人数不低于在职员工总数的 20% 且不少于 3 名,须持有电子导游证,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经理、计调、导游的劳动合同期限均不少于 1 年。 |
申请材料清单(共 10 项)均为原件扫描件上传
⬛ 申请书(平台直接填写):含中英文名称、经营场所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及出资额与出资方式、申请人、申请时间
⬛ 出资人身份证明
⬛ 营业执照
⬛ 经营场所来源证明:自有产权提交房产证;租赁提交租赁合同 + 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 营业设施来源证明:固定资产清单明细表 + 购买发票或收据 + 不少于两张办公环境图片
⬛ 法定代表人资料:履历表(贴彩色证件照)+ 身份证明
⬛ 计调人员资料:履历表 + 身份证明 + 2 年从业或专业经历证明(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截屏)+ 劳动合同
⬛ 导游人员资料:身份证明 + 导游证(电子导游证)+ 劳动合同
⬛ 企业章程
⬛ 告知承诺申请书(符合条件时可不提交)
✦ 告知承诺制:可以先批后补,但有代价
一次过提交前九项材料的,无需提交第十项告知承诺申请书。若暂不能提供第三项(营业执照)、第六项(法定代表人资料),可在平台上传告知承诺申请书先行获批,但必须在 30 天内补交材料(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无补交功能,需到窗口提交)。
未按时补交,或补交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记入诚信档案;且今后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方式。
4 办理流程:六步走完
1办理营业执照
出资人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含"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注册资本 ≥30 万元。
2平台注册并提交申请
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3受理与审查(合计约 5 个工作日)
网上预审 2 个工作日 → 材料审查 3 个工作日 → 审批 2 个工作日 → 即时办结出具准许设立批文。
4存入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批文后 7 个工作日内)
在文旅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 20 万元;或办理担保额度不低于 20 万元的银行担保(可减轻现金流压力)。必须是指定银行的专用账户,存进普通企业账户不符合要求,是最常见的驳回点。
5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善责任险信息。
6领证(可邮寄)
提交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 存款证实书(办银行担保的提交保函原件)、旅行社责任险保单 + 保单发票复印件(盖公章),备案后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件长期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