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和流程

一、设立基本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设备(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与旅游行政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4.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设立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企业章程;经营场所的证明;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6.足额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二步:备齐人员、场地、制度、质保金材料

1.落实商用办公场地、办公设备;招录3名专职导游,签订劳动合同。

2.足额缴纳质量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担保。

3.编制企业章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合同管理台账制度。

第三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线上申报

1.注册旅行社账号,填报企业、出资人、法人、计调、导游全部信息。

2.上传全部电子材料扫描件。

3.提交文旅部门受理。

第四步:文旅部门审核 + 现场核查

1.材料初审,材料不齐退回补正。

2.开展现场核查:核验办公场地、设备、门牌、人员在岗情况。

3.20 个工作日内出具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4.审核通过,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